为贯彻落实《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加快“人工智能+消费”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商建发〔2026〕89号)有关要求,进一步释放我省智能终端产品消费潜力,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,提升居民居家生活品质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将湖北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新增品类补贴优化调整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实施时间
本次新增品类优化调整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二、优化调整内容
将《湖北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〈2026年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新增品类补贴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鄂商务发〔2026〕17号)中规定的补贴范围由“智能服务机器人(含智能扫洗地机、智能擦窗机器人)、智能耳机、智能音箱、智能门锁、智能空气净化器、智能洗碗机、智能吸油烟机灶具(含集成灶)、智能马桶(含智能马桶盖)、智能净水器、呼吸机(含制氧机)等10个品类”优化调整为“智能清洁设备(含智能扫洗地机、智能擦窗机器人等)、智能服务机器人(含智能具身机器人、智能炒菜机器人、外骨骼机器人、陪伴类机器人/机器狗等)、智能耳机、智能门锁、智能厨电(含智能洗碗机、智能消毒柜等)、智能吸油烟机(含智能燃气灶/集成灶)、智能马桶、数码相机(含运动相机、无人机等)、适老化产品(含血压仪、血糖仪等)、智能家具(含智能按摩椅、智能沙发、智能床、智能床垫)等10个品类”。通知中的其他事项和要求不变。
三、其他事项
本公告有关事宜,若国家有最新要求或湖北省有新方案出台,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。鼓励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同步配套开展优惠叠加活动,提升政策实效。
特此公告。
